有人怕出事不願帶槍張莽(化名)是鄭州一名有著多年警齡的一線民警,他告訴記者,2010年11月後很長一段時間,鄭州的巡邏民警就沒有帶過槍。之前民警接110出警後,都帶著槍,但2010年設立交管巡防大隊後,民警就沒有再帶槍。為什麼不帶槍?在張莽看來,可能是擔心帶槍出事。一名同行坦言,在一些領導看來,槍是一個燙手山芋,鎖得越嚴越好,沒事最好不要用。如果真有大事,一般會有持槍武警和特警出馬。一些基層民警不樂意帶槍,如果不帶槍,民警巡邏累了可以去路邊小店歇一下喝口水,要是帶著槍,哪兒都不敢去,就算是上廁所也得操槍的心。不少人帶著槍也不敢用“有人不樂意帶槍,不少人是帶著槍不敢用。”鄭州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說。這名民警說,當遇到緊急情況時,就算民警身上帶有槍,開槍也十分謹慎。每顆子彈都有編號,若是開了槍,要找回彈殼,寫好事情經過材料,找主管領導簽字,再逐級上報市局,登記在冊。如果傷到無辜的人,等待你的將是複雜的調查。鄭州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隊支隊長呂宏偉說,有時候帶槍民警就像是城管,面對占道經營,上前制止可能遭遇商販抵制,一旦言語或動作不當,便成了負面例子。帶槍民警在緊急情況下開槍,打中犯罪分子得到的或許是嘉獎,萬一打偏可能激怒犯罪分子或是傷及無辜,法律是否能給予持槍民警應有的保障和保護?帶槍怕,不帶槍也怕“帶槍怕出事不敢用,不帶槍應付不了緊急情況。”鄭州一派出所民警吳斌(化名)說,一旦出現槍支丟失或被搶,當事民警將面臨巨大壓力。在他看來,一般情況下,民警沒有管好槍、用好槍甚至丟了槍,輕則被辭退,重則面臨刑事責任。不過,民警也擔心,沒有槍,真的遇到了緊急事件,該怎麼處理?“赤手空拳”或許連自身的安全都無法保護,怎麼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怕這怕那,就不稱職”在鄭州一位有帶槍經驗的老民警看來,丟槍、槍支走火等事件只是極個別案例,民警在遇到犯罪分子時,有槍的話不僅能保障自身安全,也能有效保障民眾安全。他認為,一線基層民警是最有可能面臨突發緊急情況的,所以,基層民警更應該帶槍。“作為警察,你如果怕這怕那的,那麼你就不是一名稱職警察,何談保護人民群眾安全?”他說。在他看來,帶槍民警平時要增強責任心,加強槍支操控、射擊訓練等,完全可以把丟槍、走火等事件發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原標題:有槍怕 沒槍也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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