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南辰)交通運輸部23日首次彙總發佈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向社會公開的內容除收支情況外還包括里程規模、累積投資、債務餘額、站點數量等。從過去一言不發悶聲收費,到應媒體和公眾呼聲出來曬曬賬本,有關部門這種信息公開意識的增強值得肯定。但是查閱公開的賬本內容不難發現,對於各界高度關註的霧裡看花的高速公路收費年限,賬本沒有給出直接回應。
  中國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就像橡皮筋。雖然法規有明確規定,但在執行環節往往被任意拉長。11月22日,原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因收費年限到期停止收費。但免費時間只有40天,年底,在原京石高速的路基上,“新京石高速”又獲得22年的收費權。這意味著,華麗地換完“馬甲”後,“新京石高速”又可以突破現有法規限制繼續收費;也意味著,如果相關利益集團繼續把這種“馬甲游戲”玩下去,中國的高速公路可能真的會“收費一萬年”。
  依法行政必須查清法律根源。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審查批准: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然而,近年來各地陸續出現打著各種旗號,公然突破《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收費期限規定的做法。在將政府還貸公路轉為經營性公路這種延長收費年限的利益輸送方式受到相關部門嚴查的背景下,各地新招不斷。例如,山東交通部門宣佈,2014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主要理由是償還銀行貸款。此前,新疆等地也對到期公路採取了延期收費。這種霸王硬上弓的做法沒道理可講,明顯突破現有條例。
  再如,京石高速這種“換馬甲”繼續收費的辦法,也存在很大爭議。有官員認為,“新京石高速”與原京石高速已經是兩條不同的高速路,因此獲得收費權並不違反相關法規。但是問題來了,在原有路址上重新修一條高速公路,確實有這個必要麼?民意為何沒有參與到重大決策過程中?在這種背景下,“新京石高速”如同一次全民“強制消費”,重新收費沒商量。這不僅有違背現行條例精神的嫌疑,也背離了公眾對高速公路收費年限到期後應儘快回歸公益本色的改革期待。
  為加強並規範對收費公路的管理工作,交通運輸部去年曾經組織起草《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並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收集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7日。如今,一年半的時間已經過去,新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仍然石沉大海。記者註意到,該征求意見稿曾經因增加多種延長收費年限的規定而飽受爭議。尤其是征求意見稿刪除了現行條例“政府還貸公路在批准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還清有償集資款的,必須終止收費”這條,專家認為這樣改是缺乏法律依據的。
  按照依法行政的精神,收費期限屆滿停止收費屬於“法有規定必須為”的剛性要求。在有爭議的新條例沒有落地的背景下,各地紛紛採用各種手段突破現有法規對收費年限的硬規定,有背離法治精神的嫌疑。
  需要註意的是,隨著中國汽車社會爆髮式增長,高速公路這個“印鈔機”成為地方財政和相關企業越來越依賴的財源。在這種情況下,利益誘惑很容易壓過法治精神。即使給延長收費開口子的新條例沒有落地,地方也紛紛突破現有法規延長收費,影響是非常惡劣的。
  沉重的過路費已經嚴重扭曲了中國物流產業和百姓休閑產業的發展。各地雁過拔毛的收費站逼得貨運車主不得不嚴重超載才能盈利。而在超載與治超常年的貓鼠游戲中,喝農藥的、強行闖關的、收罰款月票的等怪事層出不窮,滋生腐敗不說,更激化了基層社會矛盾。更為沉重的是,本可以借助收費公路到期,重新在頂層設計層面進行改革和制度糾偏的機會,有可能被突破現有法規的行為葬送。
  中國高速公路伴隨著中國經濟和中國汽車社會的發展紅火了幾十年。但現有發展模式已經不能適應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需要。在這種背景下,應當拿出魄力對中國高速公路未來幾十年的發展進行全新的頂層設計。決不能被部門利益和集團利益綁架,真的拖向“收費一萬年”的深淵。  (原標題:曬賬本不能缺了核心“秘密”:收費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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